本网讯 通讯员仰正林 董志新 新年伊始,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文通报表彰全省法院系统22个“司法改革示范法院”,安陆市人民法院榜上有名。
自2015年10月以来,安陆法院严格遵循中央、省、市司法改革部署,忠于顶层设计,先后启动了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基础改革”,2017年10月,顺利通过省高院创建全省法院系统“司法改革示范法院”考核验收。
安陆法院坚持将改革作为各项工作发展的根本动力,结合实际勇于创新,改革成效日益显现。诉讼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变单一立案功能升级为立案、纠纷调处等综合服务中心。开展诉前调解,推行繁简分流,组建速裁团队,新增法律援助、文书送达、多元立案服务项目,利用12368热线、网络在线、短信、微信等信息手段开展诉讼服务,形成了“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的工作格局。近两年共受理案件7092件,做到无差错,多元化调解纠纷486件,被省高院确定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
家事审判改革初见成效。在城区法庭组建了专业的家事审判团队。以诉调对接为核心,与市直18家个部门联合出台4部文件,在全市建立起庭、站、点、员“四位一体”家事调解机制。以家事审判团队专业化为目标,新建财产申报、子女轮流抚养、离婚冷静期等7项制度。家事审判理念、方式,实现了从单纯关注当事双方权益向关注子女、家庭、社会利益转变;从一元裁判向家事纠纷综合性、多元化解决转变。两年审结家事案件1053件,做到了零改判、零发回、零信访。被省高院确定为全省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示范法院。
解决执行难取得新进展。优化环境联动执行,科技宣传促进执行,问题导向倒逼执行。执行局勇于探索,成立了快速、普通、攻坚分队,开展霹雳、飓风、破冰专项行动,近两年执结2259余件,标的6.7亿元,社会反响良好。2016年,被省高院确定为全省基本解决执行难示范法院,2017年被省高院推荐表彰为全国法院系统“先进集体”。
司法责任制改革不断深入。法院领导、组织、制度到位,人员分类定岗全部完成,15个审判团队、39名入额法官按照“3+2”“1+n”模式全部配备到位。改变裁判文书签发流程,建立新的领导带头办案、审判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司法责任制落实到每个案件上。院党组成员、局长赵咏梅被最高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绩效考核连续2年位居孝感法院系统前列,被省人社厅、省高院表彰为2015-2016年度“全省先进法院”,被中央文明委表彰为2015-2017年度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