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安陆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将根据气候特点和防灾减灾的需要,适时开展以抗旱增雨、森林草原灭火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等为目的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段:地面火箭人工增雨作业自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结束。
二、作业区域:本市行政区域内。
三、事故处理: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未燃烧完的人工增雨火箭弹残体时,应及时通知本公告第四条公布的管理机构等候处理,不得擅自拆卸和搬动。若发生人工影响天气意外伤害事件,必须迅速抢救伤员、抢救国家和群众财产,及时疏散围观群众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同时向当地公安机关和安陆市气象局报告。
四、安陆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管理机构:安陆市气象局
电话:5254717、13307296519
特此公告
安陆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二0一八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