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不能进楼入户充电、小区内不能违规设置胶囊房、楼梯间、安全出口不能堆放杂物,不能锁闭堵塞……
湖北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老旧居民区、“十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7月17日,省消防救援总队召开国庆军运消防安保暨全省老旧居民区、“十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动员部署紧急视频会。会议要求,各地要集中两个月时间,迅速组织开展老旧居民区、“十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把这些最不放心、最不托底的地方彻底整一遍,净化消防安全环境,将隐患整改“见底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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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对象】
居民住宅小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老旧居民区以及“三合一”、“多合一”、胶囊房等作为重点对象。
“十小场所”:
(一)购物场所: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小商场(商店、市场);
(二)餐饮场所:额定就餐人数100人以下的小饭店;
(三)住宿场所:客房数50间以下的小旅馆;
(四)公共娱乐休闲健身场所: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小公共娱乐和洗浴、足疗、美容美发美体、酒吧、茶社、棋牌室、咖啡厅、健身俱乐部等小休闲健身场所;
(五)医疗场所: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院以及床位数50张以下的其他小医院(诊所)、疗养院、养老院、福利院;
(六)教学场所:床位数100张以下的寄宿制学校,50张以下的托儿所、幼儿园;5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1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托儿所、幼儿园;
(七)生产加工企业:生产车间员工在100人以下的服装厂、小型生产加工企业;
(八)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场所: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下或者存放总量在200千克以下的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场所;
(九)物资储存场所:总储量在10000吨以下的粮库,总储量在500吨以下的棉库,总储量在10000立方米以下的木材堆场;
(十)金融、证券场所:营业厅在500平方米以下的金融、证券场所。
【整治重点及内容】
居民住宅小区:
(1)电动自行车是否进楼入户充电;
(2)电缆井是否封堵严密;
(3)楼梯间、安全出口是否堆放杂物,是否锁闭堵塞;
(4)所属社区是否建立微型消防站,是否有人员、有装备,实体化值班备勤;
老旧小区(含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还需重点检查:
(5)电气线路、燃气用具是否采取安全改造措施;
(6)是否对易燃可燃材料和易燃易爆物品采取严格管控措施;
(7)是否设置简易消防设施器材、临时消防水源,消防车道是否畅通;
(8)是否在小区内违规设置胶囊房。
“十小场所”:
(1)经营、生产、储存场所是否违规住人(3人及以上人员留宿);
(2)人员密集或住宿场所是否封闭逃生窗,是否锁闭安全出口,堵塞、占用疏散通道;
(3)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是否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以及乱接乱拉电气线路;
(5)是否在室内、公共走道内停放电动车充电;
(6)是否配置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
【安全事项】
1.沿街商业门面空间封闭、可燃物多、疏散条件差,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店内不得生活做饭、留人住宿。
2.设有阁楼的,建议设置可开启的外窗,防盗网开设可疏散的逃生窗,以便于火灾发生后,能够及时、安全逃生。
3.电气线路故障已成火灾“罪魁祸首”,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老化破损电线及时更换;不得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不使用的电器及时拔掉插头。
4.电动车车体大部分为易燃可燃材料,一旦起火,燃烧速度快,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人员逃生困难,极易造成伤亡。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5.烟头虽小,祸患无穷。店内要严格管控烟头等火种,点蚊香要设置专门地点和严格的防范措施。
6.火灾扑救早、财产损失小。店内应配备不少于2具灭火器,员工要掌握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快速处置,降低损失。
7.“平时学本领,遇火不慌张”。要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人员应掌握消防安全常识,会报火警,会逃生自救,会使用灭火器、消火栓。
8.请自觉遵守上述消防安全事项,若有违反消防法律法规,不仅面临发生火灾风险,还将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湖北日报 记者 张卫华 通讯员 鄂消宣
(责任编辑 黄静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