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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归医疗初心,明起湖北全面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

长江云 2019-12-02 11:14

湖北深化医改又迈出关键一步。记者从省医疗保障局了解到,继2017年取消药品加成后,明天(11月30号)起湖北全面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彻底砍掉医疗机构逐利的“左膀右臂”,并同步启动医疗服务价格调整。

注射器、牙材料、手术用纱布、心脏支架、人工耳蜗等医用耗材,是现代医疗中不可或缺的物质基础。此前,在湖北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的加成幅度分为三档:单价1000元以下的可加价8%,单价1000至5000元可加价5%,5000元以上的可加价3%。

在经费不足的情况下,这一加成政策能够缓解医疗机构正常运转的经济压力,并以此保障医务人员的基本报酬。但此举也为耗材价格虚高埋下了伏笔,滥用和过度使用耗材等问题日益凸显,患者看病负担由此增加。

明天起,湖北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实施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省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处长朱小平说,这意味着医用耗材逐利机制将彻底退出历史舞台:“把以耗材、以设备养医向‘以技养医’转变,把不能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取消掉,同步优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医用耗材实现“零差率”销售只是第一步。连日来,省管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以及17个市州的价格调整方案陆续公布。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生发现,过去价格偏低的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医疗服务价格调高了,而这些项目恰恰最能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务价值、技术难度和风险程度;“让医生诊疗的价值得到肯定,我觉得会提高大部分人的就业感受。也会在一定程度上促使高水平、高质量的服务,同时对提高医生的收入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以省管公立医疗机构价格调整方案为例,本次共调整医疗服务项目1053项,占现行医疗服务项目的25.09%,调价项目平均调整幅度5.75%。其中,综合服务类8项,平均调价增幅17.69%;医技诊疗类检验类437项,平均调价减幅2.17%;临床诊疗类585项,平均调价增幅22.90%;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23项,平均调价增幅10.88%。

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调高了,部分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价格下降了,对医院和患者分别有哪些影响?省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采处处长朱小平告诉记者:“我们通过对样本医院耗材加成合理收入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对比测算,平均补偿水平为93.28%,提价增加的总额小于降低大型设备检查治疗、检验价格节省用量以及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收入的总额,也就是说没有完全补偿到位。本次调价的项目还有一个显著的特点,那就是96.5%都是医保支付项目,并且价格调增部分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予以支付,所以患者个人承担的部分较少。”

据了解,本次改革将实现“三确保”目标:确保公立医疗机构良性运行,确保医保基金可承受,确保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耗材加成后,滥用高值医用耗材将受严惩。

(湖北广电融媒体记者杨晓、通讯员黄姗  编辑 李艳)

湖北深化医改又迈出关键一步。记者从省医疗保障局了解到,继2017年取消药品加成后,明天(11月30号)起湖北全面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彻底砍掉医疗机构逐利的“左膀右臂”,并同步启动医疗服务价格调整。

注射器、牙材料、手术用纱布、心脏支架、人工耳蜗等医用耗材,是现代医疗中不可或缺的物质基础。此前,在湖北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的加成幅度分为三档:单价1000元以下的可加价8%,单价1000至5000元可加价5%,5000元以上的可加价3%。

在经费不足的情况下,这一加成政策能够缓解医疗机构正常运转的经济压力,并以此保障医务人员的基本报酬。但此举也为耗材价格虚高埋下了伏笔,滥用和过度使用耗材等问题日益凸显,患者看病负担由此增加。

明天起,湖北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实施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省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处长朱小平说,这意味着医用耗材逐利机制将彻底退出历史舞台:“把以耗材、以设备养医向‘以技养医’转变,把不能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取消掉,同步优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医用耗材实现“零差率”销售只是第一步。连日来,省管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以及17个市州的价格调整方案陆续公布。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生发现,过去价格偏低的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医疗服务价格调高了,而这些项目恰恰最能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务价值、技术难度和风险程度;“让医生诊疗的价值得到肯定,我觉得会提高大部分人的就业感受。也会在一定程度上促使高水平、高质量的服务,同时对提高医生的收入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以省管公立医疗机构价格调整方案为例,本次共调整医疗服务项目1053项,占现行医疗服务项目的25.09%,调价项目平均调整幅度5.75%。其中,综合服务类8项,平均调价增幅17.69%;医技诊疗类检验类437项,平均调价减幅2.17%;临床诊疗类585项,平均调价增幅22.90%;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23项,平均调价增幅10.88%。

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调高了,部分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价格下降了,对医院和患者分别有哪些影响?省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采处处长朱小平告诉记者:“我们通过对样本医院耗材加成合理收入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对比测算,平均补偿水平为93.28%,提价增加的总额小于降低大型设备检查治疗、检验价格节省用量以及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收入的总额,也就是说没有完全补偿到位。本次调价的项目还有一个显著的特点,那就是96.5%都是医保支付项目,并且价格调增部分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予以支付,所以患者个人承担的部分较少。”

据了解,本次改革将实现“三确保”目标:确保公立医疗机构良性运行,确保医保基金可承受,确保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耗材加成后,滥用高值医用耗材将受严惩。

(湖北广电融媒体记者杨晓、通讯员黄姗  编辑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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