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开发区管委会,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入户调查登记、体温检测等工作,保障好入户工作人员自身健康,确保排查工作落到实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突出做好入户调查工作人员自我防护
(一)工作人员入户调查之前要做好自身健康监测,每天早晚两次向所在工作专班报告个人健康状况,并如实做好记录。
(二)工作人员入户要佩戴统一的防疫工作标识,主动告知住户本人身份、姓名及来访目的,并与住户保持1米以上的接触距离。入户调查除监测体温外,还要询问其健康状况(发热、咳嗽、乏力等),填写好入户调查记录表。如遇住户未佩戴口罩时,要及时提醒佩戴或主动提供口罩。
(三)工作人员入户要严格做好自身防护,穿着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手套等防护用品,携带75%医用酒精、手消毒剂、电子体温计等消毒监测用品。每调查一户结束后,要用酒精对体温计进行擦拭消毒。(如果住户自身有温度计,督促住户自测体温并告知健康状况)。
(四)工作人员口罩佩戴4小时要及时更换,工作中如果个人口罩、手套潮湿、破损或被污染也要及时更换,并丢弃至专用的回收垃圾桶。调查结束回到工作驻地要及时洗手、消毒。
二、突出摸排重点人群和居住范围
(一)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城市社区包保工作专班、驻村防控工作队要以村(社区)为单位,加大12号令的宣传工作力度,主动为入户工作人员做好工作保障和协调。
(二)各地在做好入户调查和健康监测时,要谨防工作盲点,突出抓好城区无单位归属、无物业公司管理、人员流动性较大的老旧小区、商品房小区、自建房、“城中村”等重点部位排查,确保入户排查工作不留空白。
(三)各地对2月6日后没有主动报告发热情况的、群众举报的发热人员,要强制进行体温检测。根据12号令规定,对拒不开门、拒不配合检测体温者,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已经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城区要以单元楼栋、农村以村组作为基本单位,加强隔离防控,督促住户做好每天早晚2次体温检测,并详细询问身体状况及其个人生活轨迹,同时做好登记。
(五)工作人员在入户过程中发现疑似症状人员,要及时向所在村(社区)上报或者致电96120热线,按照规范流程,强制送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治。
三、严格落实排查防护工作责任
(一)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驻村(社区)人员的自我防护教育和培训,切实加强政策宣传,确保到户到人。
(二)市防控指挥部农村防疫工作组、物资保障组,市委组织部、城市社区工作专班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入户排查工作的统筹、指导和协调,保障好一线排查工作人员和驻村(社区)干部的防护用品和器材设备,严格防范工作人员交叉感染。
安陆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