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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新冠肺炎相关人员集中留观临时征用的酒店、宾馆、旅社等场所进行集中消毒的通知

2020-03-14 17:54 安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  

各乡镇处、市开发区分指挥部,市直有关单位: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分类、有序复工条件,确保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及经营者合法权益,现就对新冠肺炎相关人员集中留观临时征用的酒店、宾馆、旅社等场所消毒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消毒范围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在全市范围临时征用的酒店、宾馆、旅社等经营性住宿场所。主要包括:各场所房间、卫生间、大堂、走廊、楼梯、医疗废物暂存间、垃圾暂存地及以上区域之间的连接通道,其它可能被污染的区域和场所等。

二、工作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徐成华任组长,市公安局、商务局、生态环境局、城管局、卫健局分管负责人,疾控中心、爱卫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临时留观点终末消毒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消毒工作相关事宜。

(二)明确责任分工。(1)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开发区负责与临时征用的酒店、宾馆、旅社等经营性住宿场所业主对接;(2)市卫健局负责组织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科学有序实施,同时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及时开展效果评价;(3)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开展相关环境指标检测;(4)市城管局负责各临时留观点遗留生活垃圾消毒、清运;(5)市公安局、市商务局负责督促经营业主积极配合,并全程参与监督,确保工作实效;(6)市防控指挥部物资保障组负责落实消毒物资。

(三)明确时限要求。 3月15日至18日,实施两次消毒。

三、有关要求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开发区、市直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冠肺炎流行期间消毒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新型冠肺炎流行期间重点场所消毒效果评价的通知》及有关技术规范,科学合理开展消毒工作,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同时防止过度消毒,避免二次污染。


安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4日               

各乡镇处、市开发区分指挥部,市直有关单位: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分类、有序复工条件,确保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及经营者合法权益,现就对新冠肺炎相关人员集中留观临时征用的酒店、宾馆、旅社等场所消毒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消毒范围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在全市范围临时征用的酒店、宾馆、旅社等经营性住宿场所。主要包括:各场所房间、卫生间、大堂、走廊、楼梯、医疗废物暂存间、垃圾暂存地及以上区域之间的连接通道,其它可能被污染的区域和场所等。

二、工作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徐成华任组长,市公安局、商务局、生态环境局、城管局、卫健局分管负责人,疾控中心、爱卫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临时留观点终末消毒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消毒工作相关事宜。

(二)明确责任分工。(1)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开发区负责与临时征用的酒店、宾馆、旅社等经营性住宿场所业主对接;(2)市卫健局负责组织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科学有序实施,同时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及时开展效果评价;(3)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开展相关环境指标检测;(4)市城管局负责各临时留观点遗留生活垃圾消毒、清运;(5)市公安局、市商务局负责督促经营业主积极配合,并全程参与监督,确保工作实效;(6)市防控指挥部物资保障组负责落实消毒物资。

(三)明确时限要求。 3月15日至18日,实施两次消毒。

三、有关要求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开发区、市直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冠肺炎流行期间消毒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新型冠肺炎流行期间重点场所消毒效果评价的通知》及有关技术规范,科学合理开展消毒工作,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同时防止过度消毒,避免二次污染。


安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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