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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安陆城乡居民出行和交通管控措施的通知

2020-03-17 14:18 安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  

各乡镇处、市开发区分指挥部,市直各部门,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

根据省、孝感市指挥部有关精神,结合省疾控中心发布的市县疫情风险等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村、社区除保留必要的卡口设置外,其余封堵设施有序拆除。中心城区范围现有内设交通卡口全部拆除。安陆城区外围保留8个进入主城区执勤点,负责维护交通秩序、查处违法行为。市域边界交通卡口继续保留、严格管控。

2、经批准的复工复产企业、各类门店等,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不折不扣做实防控措施。由所在街道(乡镇、开发区)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3、有序解除村、社区(小区)封闭管控状态,居民可分时、错峰正常进出所在村、社区(小区),外出戴口罩,不扎堆、不串门、不聚餐,进出村、社区(小区)和单位严格登记、验绿码(健康证明)、测温通行。日常管控由所在乡镇、村、社区、物业承担。

4、返(入)安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到所在村、社区报到,由村、社区实行14天居家隔离观察监管。

5、加强与输入地政府、企业的对接联系,采取“点对点、一站式”的办法,安全有序推进滞留在安人员返乡返岗、外出务工。

6、安陆城区居民因工作、生活确有出行需要的私家车,实行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单双号以车牌号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恢复正常通行时间另行通知。参与疫情防控车辆不分单双号正常通行。离开安陆、外地返回安陆车辆当日不分单双号,接受检查后放行。电动车、自行车凭健康绿码或健康证明有序通行。所有驾驶人员要确保车辆安全,不得“带病”上路,不超速、不酒驾、不疲劳驾驶。

7、本通知自2020 年3月18日0:00 起施行。

安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7日          


各乡镇处、市开发区分指挥部,市直各部门,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

根据省、孝感市指挥部有关精神,结合省疾控中心发布的市县疫情风险等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村、社区除保留必要的卡口设置外,其余封堵设施有序拆除。中心城区范围现有内设交通卡口全部拆除。安陆城区外围保留8个进入主城区执勤点,负责维护交通秩序、查处违法行为。市域边界交通卡口继续保留、严格管控。

2、经批准的复工复产企业、各类门店等,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不折不扣做实防控措施。由所在街道(乡镇、开发区)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3、有序解除村、社区(小区)封闭管控状态,居民可分时、错峰正常进出所在村、社区(小区),外出戴口罩,不扎堆、不串门、不聚餐,进出村、社区(小区)和单位严格登记、验绿码(健康证明)、测温通行。日常管控由所在乡镇、村、社区、物业承担。

4、返(入)安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到所在村、社区报到,由村、社区实行14天居家隔离观察监管。

5、加强与输入地政府、企业的对接联系,采取“点对点、一站式”的办法,安全有序推进滞留在安人员返乡返岗、外出务工。

6、安陆城区居民因工作、生活确有出行需要的私家车,实行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单双号以车牌号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恢复正常通行时间另行通知。参与疫情防控车辆不分单双号正常通行。离开安陆、外地返回安陆车辆当日不分单双号,接受检查后放行。电动车、自行车凭健康绿码或健康证明有序通行。所有驾驶人员要确保车辆安全,不得“带病”上路,不超速、不酒驾、不疲劳驾驶。

7、本通知自2020 年3月18日0:00 起施行。

安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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