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有我,爱卫同行。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省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鄂防指发〔2020〕162号)要求,经市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市城区和农村两大战场,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十大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开展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在解除封闭的第一时间,在复工复产的第一时间,对各社区(村)、机关、企事业单位、农集贸市场、车站(汽车站、火车站)、商场超市等公共区域,组织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及时清除搬运垃圾,彻底清理卫生死角,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公共卫生环境。
二、开展健康知识普及行动。组织“改善环境共享健康”“向不卫生不文明的饮食陋习宣战”“和谐心态快乐生活”专题宣传,引导群众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自觉养成文明卫生习惯,坚决杜绝食用野生动物陋习,全面提升防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三、开展公共场所健康监测与消毒行动。做好公共场所防疫消毒工作,加强室内通风,强化体温检测,限制人流量。实施公共场所员工健康检查,全面实行佩戴口罩和持健康码绿码上岗。加强对监管场所、养老机构、福利院、精神病院等特殊场所的日常消毒和环境卫生督察工作。
四、开展农贸市场整治行动。按照《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和“四无”(无野生动物交易、无活禽交易、无旱厕、无暴露垃圾)要求,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农贸市场进行全面整治和管理。
五、开展交通出行健康安全行动。强化车辆安全检测,做好车厢清洁消毒,推行乘客隔位分散就坐,对所有乘客进行健康码查验和体温检测,保障乘客安全出行。
六、开展工作学习场所防护行动。落实人员进出管理、场所通风换气、洗手设施运行、公共区域和相关物品消毒、垃圾收集处理等防控举措,做好复工复产复学单位疫情防控工作。
七、开展病媒生物防制行动。推进以环境卫生治理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工作,组织专业防制队伍开展灭鼠、灭蟑、灭蚊、灭蝇活动,动员群众清理死角、清除积水、翻盆倒罐,做好蚊虫孳生地清理和成蚊灭杀工作。
八、开展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充分发挥社区、单位、家庭及志愿者的作用,建立心理健康援助平台,引导群众客观认识、科学应对疫情,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保持良好健康心态。
九、开展健康饮食倡导行动。倡导家庭、社会使用公用餐具和分餐制,推广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饮食和生活方式。在全市餐饮企业落实《餐饮企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经营服务防控指南》,确保用餐人员可追溯。
十、开展无疫创建推进行动。以街道(乡镇)、社区(村)和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为主体,推进全市无疫街道(乡镇)、无疫社区(村)和无疫单位(企业)创建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条块结合的工作原则,迅速开展各项工作。市防控指挥部将加强督促检查,对爱国卫生运动开展不力、环境脏乱差的单位进行公开曝光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希望全市广大人民群众树立“爱国卫生人人受益,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的理念,大力支持、积极参与十大专项行动,全力推进“洁家园、去陋习、强防护、灭虫害、促健康”等系列活动,在全市掀起爱国卫生运动的新高潮。
群众监督举报电话:0712—2851130
孝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