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安陆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交通肇事赔偿案件。在执行局接待中心,申请执行人杨某某一家收到了赔偿款。
“自从家里的顶梁柱出事以后,看着未成年的两个孩子,我感觉生活一片黑暗。感谢法官为我们一家四处奔波,成功拿到了赔偿款,为我们的生活送来了温暖,真的是雪中送炭啊!”拿到赔偿款的杨某某,感动不已,不停对法官表示感谢。
2020年4月,刘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与行人杨某相撞,造成杨某死亡。杨某家属张某某、杨某某等人诉讼到法院,经法院判决,由刘某赔偿杨某某等人损失791355.04元。判决生效后,因刘某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2020年9月21日,张某某等人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杨某原本家庭十分困难,遭遇此次交通事故,更是让这个家庭雪上加霜。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查询了刘某的财产情况,其名下除有一辆鄂K6XXX比亚迪小轿车外,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及时查控了该车辆,迅速启动评估拍卖程序,该车辆通过拍卖,拍卖价款为60300元,对791355.04元的赔偿款来说,这也是杯水车薪。
为了让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执行法官走访了刘某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经调查得知,刘某系1992年出生,未婚,与父母居住在一起,现因交通肇事罪正在服刑。执行法官多次往返刘某父母家中,与他们深入交谈,告知杨某某一家的困难境况。最终,刘某的父母作出承诺:“尽管兑现791355.04元的赔偿款对我们来说也十分困难,但我们会尽最大的努力赔偿一部分。”执行法官及时将该情况和杨某某等人进行了沟通,积极组织双方面对面交流,最终杨某某等人与刘某父母达成了和解协议:刘某赔偿杨某某等人损失37万元,其余部分予以放弃。12月1日,杨某某等人到法院领取了37万元的赔偿款。
自今年9月以来,安陆市人民法院集中开展“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共执结涉民生案件56件,执行到位105万元,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通讯员 易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