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命名表彰2017-2019年度湖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单位(校园)的决定》,安陆市人民法院成功通过省级文明单位复查,蝉联湖北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安陆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要求,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持续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将机关文明建设与审判执行、司法为民、队伍建设相融合,努力提高干警职业素养和文明素质,先后获得“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模范法院”等多项“国字号”荣誉。
新的起点,新的方向。安陆市人民法院将以此次蝉联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为契机,继续凝聚人心、鼓舞士气、提高素质,推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进步,努力建成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人民群众满意的一流法院,为安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通讯员 易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