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安陆法院成功执结申请执行人杨某等人与被执行人安陆某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至此16件涉民生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2014年,杨某等人在安陆某开发有限公司购买房屋,合同签订后,杨某等人缴纳了全部房款及办理权属证书的费用,但安陆某开发有限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为杨某等人办理相关手续。2020年9月,杨某等人诉讼到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达成一致协议:安陆某开发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前协助为杨某等人办理产权变更和登记手续,并返还杨某等人办证款33.567万元。文书生效后,安陆某开发有限公司未履行义务,杨某等人于2021年1月到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公司送达了执行文书,但该公司负责人表示,该公司因涉及多起债务,已无力支付所欠债务。执行干警迅速通过关联案件查询,发现该公司作为被执行人有多起案件在不同法院执行,且开发的房产被多家法院进行了查封。通过执行查控平台,也没有查询到被执行人公司相关的财产线索。
考虑到该案涉及16户26人的合法权益,安陆法院迅速启动执行联动机制,及时将该情况向市委市政府进行了书面汇报。市政府就该案及时召开了相关职能部门联席会议,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制定了化解预案。同时,执行局负责人对该公司开发的楼盘住户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带领执行干警开展了大量细致繁琐的工作,查询到该公司名下有一处场地的租赁期于2021年2月底到期,3月1日将会续签合同。执行干警迅速进行了核实,在确认情况属实后,向承租方送达了执行裁定书,扣留了33.567万元的租赁费。3月8日,该租赁费已被成功提取,后续产权变更及登记手续相关职能部门正在办理中,至此16件执行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近年来,安陆法院不断加强内外联动,加大执行力度,完善涉民生案件的执行机制,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执行为民”的初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通讯员 朱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