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0时-10月17日7时,陕西新增2例外省游客核酸检测阳性病例,其活动区域涉及上海、陕西、甘肃、内蒙古等四省市区,具体活动轨迹如下:
10月9日乘坐CA1216次航班(上海浦东-西安)在西安中转,乘坐MU9649次航班(西安-张掖)转机前往张掖市,后在甘肃、内蒙古自驾旅游。
10月15日13时38分,该夫妇2人持13日内蒙古额济纳旗人民医院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搭乘MU2165航班(嘉峪关-西安)进入陕西,17时入住唐隆国际酒店。10月15日9时在甘肃嘉峪关中医医院进行1:10混检,结果异常,当地通知该2人原地等候,但2人自行离开。
10月16日上午9时,该2人乘坐出租车前往西安市第八医院采集核酸样本,当日17时核酸检测结果初筛阳性。经省市2级疾控机构复核阳性,目前在西安市第八医院隔离病区观察。
为科学精准防控疫情,严防疫情输入,市疾控中心向广大市民提出如下疫情防控建议:
一、请与以上轨迹有交叉的人员主动向当地社区进行健康申报,并配合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落实防控措施。如有疑问可拨打市疾控中心咨询电话:0712-5234960。
二、与以上轨迹有交叉的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向社区报告并根据要求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广大市民要继续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不扎堆、不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四、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政府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进入重点场所戴好口罩,测量体温正常,扫场所码方可进入,办理住宿提供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等。
五、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传播的有效措施,是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我市将持续推进12岁以上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全市已启动完成2剂次接种满6个月的18岁及以上重点人群第三针加强免疫接种工作,请符合接种条件的人群积极主动接种,共筑免疫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