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发布。《规划》确定了湖北各城市的定位,也列出未来城镇化发展目标。
根据《规划》,到2035年安陆定位为Ⅰ型小城市。
根据《规划》,湖北将形成省域中心城市、省域副中心城市、区域中心城市、重要节点城市、其他城镇的五级城镇等级体系。
《规划》指出:湖北初步认定13个区域中心城市。分别是黄石、十堰、荆州、荆门、孝感、黄冈等6个综合型区域中心城市,以及鄂州、咸宁、随州、恩施、仙桃、潜江、天门等7个特色型区域中心城市。
武汉是省域中心城市(国家中心城市、长江经济带核心城市),襄阳(汉江流域中心城市)、宜昌(长江中上游区域中心城市)是省域副中心。
另外,还有26个重要节点城市:大冶、阳新、丹江口、房县、枣阳、宜城、老河口、宜都、谷城、枝江、当阳、松滋、石首、监利、洪湖、京山、钟祥、汉川、应城、安陆、麻城、武穴、赤壁、广水、利川、巴东。
为合理引导城镇人口分布,就需要以城镇等级体系为基础,推动各城向既定规模目标迈进,构建新的湖北城镇规模体系。
全省城市规模发展现状显示,湖北目前有1个特大城市(武汉),2个Ⅱ型大城市(襄阳、宜昌),6个中等城市(黄石、十堰、荆州、荆门、孝感、随州),24个Ⅰ型小城市和43个Ⅱ型小城市。
《规划》提出,到2035年,形成1个超大城市(武汉)、2个Ⅰ型大城市(襄阳、宜昌)、6个Ⅱ型大城市(黄石、十堰、荆州、荆门、孝感、黄冈)、10个中等城市(鄂州、咸宁、随州、恩施、仙桃、潜江、天门、大冶、枣阳、汉川),31个Ⅰ型小城市、25个Ⅱ型小城市的城镇规模体系。
来源:长江云
编辑:曾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