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张繁 杨越 近日,安陆市市场监管局处理一起电动车消费纠纷,经调解,经销商同意退货退款。
万某在安陆市某电动车专卖店以1.45万元为母亲购买了一辆四轮电瓶车,第二天被社区工作人员告知其母亲年龄较大且无行驶证,电动车无法上路。万某将电动车送到商家店内,与商家协商退款被拒绝,双方发生纠纷。随后,万某通过12315消费者维权电话热线投诉,要求维护自身权益。
经调查,万某投诉的情况属实。安陆市市场监管局信息中心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做经销商的工作,最后经销商同意退货退款,为消费者挽回了1.35万元的经济损失。
安陆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车时应选择信誉好、规模大的销售企业,充分了解“三包”规定,保管好发票和说明书等相关材料,如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要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维权。
(来源:安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