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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月,你的工资卡里或将多一笔钱

2024-02-29 09:20

新春佳节已过,你回归正常的工作状态了吗?这里,有一个好消息告诉大家:春节假期加班的小伙伴们注意,本月你的工资卡里会多一笔收入!


这个月,你的工资单里或将增加这笔收入——春节假期加班费!


春节假期加班费怎么算?


2024年春节放假安排是2024年2月10日至2月17日放假,共8天,其中2月10日至12日是法定休假日。


因此,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2月10日至12日(春节、初二、初三)法定休假日上班,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调休抵销


安排劳动者在2月13日-17日加班的,应首先安排其补休,补休时间不得少于加班时间,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春节期间在家工作算加班吗?


不少人想问春节在家上班算不算加班?这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如果劳动者需要主张加班费的,就应该举证自己节假日存在加班的事实。春节在家工作,劳动者除了需要举证证明存在工作的事实外,还需要证明是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必须在春节期间完成工作。


劳动者也应当保留好加班证据,比如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录音、微信聊天记录等等。


如果用人单位只是安排了一项工作任务,并未明确要求必须在春节期间完成,劳动者自行在春节期间进行工作,这种情况不属于加班。


如果劳动者的工作既不是用人单位的要求,也没有用人单位认可的加班记录,而只是自愿加班的情况,则不属于加班,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加班费。


春节加班费需要交税吗?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点所取得的加班工资,应并入工资、薪金收入,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春节加班补休可否代替支付加班费?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因此,只有在休息日安排加班才能以安排补休代替支付加班费


而春节假期则包括了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在这个期间加班,不能统一安排补休。


今年的春节假期中,2月10日(正月初一)、2月11日(正月初二)、2月12日(正月初三)属于春节法定休假日,在这几天组织加班,应当按三倍工资标准计发加班费,不能以补休代替;而另外的5天则是周末休息日和休息日的调休日,即2月13日(正月初四)至2月17日(正月初八)对这几天的加班,可以安排补休。

未支付加班工资怎么办?


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协商,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还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或投诉。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新春佳节已过,你回归正常的工作状态了吗?这里,有一个好消息告诉大家:春节假期加班的小伙伴们注意,本月你的工资卡里会多一笔收入!


这个月,你的工资单里或将增加这笔收入——春节假期加班费!


春节假期加班费怎么算?


2024年春节放假安排是2024年2月10日至2月17日放假,共8天,其中2月10日至12日是法定休假日。


因此,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2月10日至12日(春节、初二、初三)法定休假日上班,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调休抵销


安排劳动者在2月13日-17日加班的,应首先安排其补休,补休时间不得少于加班时间,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春节期间在家工作算加班吗?


不少人想问春节在家上班算不算加班?这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如果劳动者需要主张加班费的,就应该举证自己节假日存在加班的事实。春节在家工作,劳动者除了需要举证证明存在工作的事实外,还需要证明是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必须在春节期间完成工作。


劳动者也应当保留好加班证据,比如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录音、微信聊天记录等等。


如果用人单位只是安排了一项工作任务,并未明确要求必须在春节期间完成,劳动者自行在春节期间进行工作,这种情况不属于加班。


如果劳动者的工作既不是用人单位的要求,也没有用人单位认可的加班记录,而只是自愿加班的情况,则不属于加班,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加班费。


春节加班费需要交税吗?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点所取得的加班工资,应并入工资、薪金收入,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春节加班补休可否代替支付加班费?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因此,只有在休息日安排加班才能以安排补休代替支付加班费


而春节假期则包括了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在这个期间加班,不能统一安排补休。


今年的春节假期中,2月10日(正月初一)、2月11日(正月初二)、2月12日(正月初三)属于春节法定休假日,在这几天组织加班,应当按三倍工资标准计发加班费,不能以补休代替;而另外的5天则是周末休息日和休息日的调休日,即2月13日(正月初四)至2月17日(正月初八)对这几天的加班,可以安排补休。

未支付加班工资怎么办?


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协商,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还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或投诉。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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