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充分肯定过去一年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会议指出,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是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探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的基础性工程。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持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重要意义,以共同缔造为载体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提供有力支撑。
会议强调,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锚定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总目标,持续深化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一要搭建治理体系基本框架。进一步明确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功能定位,持续推动政府服务、资源、平台下沉基层,让基层有职有权有物服务群众。二要优化治理单元。科学确定城乡治理基本单元,推动基层党组织全覆盖,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切实把群众组织起来,共同建设美好家园。三要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体制机制。优化完善社情民意收集办理、群众参与基层治理、“以奖代补”、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等机制,为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
会议要求,要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找到找准把群众组织起来的有效载体,充分激发群众参与共同缔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省委社会工作部要履行牵头抓总职能,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指导培训,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抓好工作落实、取得更大实效。
省领导张文兵、吴海涛出席会议。
来源:湖北日报(记者:王馨 张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