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朱珊 胡芳 近日,安陆市人民法院城区法庭成功化解一起离婚涉彩礼纠纷案件。这是自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彩礼新规”施行以来,安陆法院审理调解的“第一案”。
2020年,侯某某(男)与王某某(女)经人介绍相识,后登记结婚。结婚时,侯某某给付王某某彩礼13万元并为其购买“三金”,另支付改口费、倒茶钱等共计6万元。结婚后不到一个月,侯某某被派到深圳工作,双方聚少离多,感情逐渐淡薄。夫妻双方先后起诉离婚,侯某某要求与王某某离婚并返还彩礼。
双方为彩礼返还问题产生纠纷,为妥善化解彩礼返还纠纷,承办法官邀请原、被告户籍所在地调解员刘大姐一同开展庭前调解工作。
男方认为,婚后长期不在家,婚姻期间工资都由女方保管,女方不仅要返还彩礼,还应分割共同财产。女方认为,彩礼都投入奶茶店的经营活动中,3年疫情导致茶店生意惨淡,入不敷出,现在无钱退还,何况已结婚三年,不存在返还彩礼、“三金”等。
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法官与调解员将两人分开,开展背对背调解。刘大姐结合自身经历,从亲情、家庭角度向当事人耐心劝导,双方的情绪逐渐缓和。
“今年2月1日,最高院出台了彩礼新规,第五条规定了你们俩的这种情况,彩礼过高、未生育子女的,法官可以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承办法官趁热打铁,围绕“彩礼新规”随堂普法,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性协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彩礼返还协议,女方自愿退还了部分彩礼及“三金”首饰。
离婚案件中,因高额彩礼问题发生的纠纷如果处理不当,不仅影响家庭和睦,还会引发极端事件,给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该案的当庭和解,引导了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彩礼观,营造了“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的社会风气,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