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我国正式进入主汛期。
中央气象台7月15日06时继续发布暴雨黄色预警。预计,7月15日08时至16日08时,陕西西南部、四川盆地西部和北部、河南中东部、湖北北部、安徽北部、江苏北部、山东南部及内蒙古中部、河北北部、海南岛东南部等地部分地区有大到暴雨,部分地区伴有短时强降水(最大小时降雨量30~50毫米,局地可超过80毫米),局地有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温馨提示:今年上半年全省传染病疫情形势整体平稳,汛期及灾后需重点关注霍乱、伤寒/副伤寒、手足口病、诺如病毒感染、细菌性痢疾等肠道传染病;百日咳、流感、新冠等呼吸系统传染病;血吸虫病、流行性出血热、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钩体病等自然疫源性疾病,登革热等境外输入性疾病,以及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皮炎等。
洪涝灾害发生后,为减少疾病发生,灾区群众应注意:
一、饮用水卫生
不喝生水,只喝开水或符合卫生标准的符合卫生标准的瓶装水、桶装水;
装水器具必须干净,并经常倒空清洗;
对临时的饮用井水、河水、湖水、塘水等,一定要进行消毒;
取水点远离粪便、垃圾、污水;混浊度大、污染严重的水,必须先加明矾澄清后再消毒;
饮用水消毒剂(漂精片、消毒泡腾片)必须放在避光、干燥、凉爽处存放(如用棕色瓶拧紧瓶盖)。
自来水水管或水龙头如被污染,退水后应充分清洗管路,水龙头表面使用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
二、食品卫生
食物要煮熟煮透,生熟分开,餐具须清洁并消毒后使用,饭前便后要洗手;
不吃腐败变质、霉变和受污染的食物,不吃被污水浸泡过的食物;
不吃淹死、病死的禽畜、水产品;
不生吃水产品;
生吃瓜果蔬菜时一定要用洁净水洗干净,少吃或不吃凉拌食品;
剩饭剩菜要彻底加热后再吃;
不到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摊档购买食品。
三、环境卫生
受灾后要对室内外环境进行彻底清理,做到先清理、后消毒、再回迁。
保护水源,不在水源附近建厕所、禽舍;
不随地大小便;
垃圾放在指定地点,不乱扔垃圾;
及时清理积水和淤泥,清除粪便、垃圾,减少蚊蝇滋生;
及时处理动物尸体,如深埋或焚烧。
四、病媒生物控制
在居所内安装纱门、纱窗、蚊帐等防蚊、蝇设施;推荐使用蚊香、气雾罐、苍蝇拍等家庭灭蚊蝇措施;
粪缸、粪坑中加药杀蛆;
抗洪值守人员应配备防蚊帽、穿长袖衣裤,裸露部位可喷涂驱避剂。
应使用高效、安全的抗凝血杀鼠剂灭鼠;
灭鼠后及时搜寻死鼠,集中深埋或焚烧;
水灾鼠类死亡或迁徙时,体表寄生虫脱离或逃逸,灭鼠时,应在居民安置点喷洒杀虫剂,消灭离开鼠体的游离蚤等寄生虫,做好鼠虫并灭。
蚊蝇鼠等病媒生物异常增多时需及时报告当地政府部门。
动物尸体要深埋,土层要夯实。
五、预防急性出血性结膜炎
注意个人卫生,尤其需注意保持手的清洁,不要用手揉擦眼晴。各人的毛巾、脸盆、手帕应当单用,洗脸最好用流水。
患者家庭成员、密切接触者,接触患者后用 75%乙醇消毒双手。
医务工作者检查及治疗操作后必须认真用 75%乙醇消毒双手及用品以后再接触其他病人。使用的仪器、物品用75%酒精或 84消毒液等擦拭消毒,严防医源性传播。
患者应自觉避免进入人群聚集场所,减少社交活动以避免扩大传播。
六、预防皮炎
应保持皮肤清洁干燥,随身用毛巾等擦汗。可在皮肤皱褶部位扑些痱子粉。
下水劳动时,每隔 1~2小时休息一次,擦干脚,在阳光下曝晒片刻。
每次劳动离水后,一定要洗净脚,穿干鞋。
当发现脚部皮肤破溃并有加重趋势时,如情况许可应暂时不下水。要设法穿长统靴。有足部皮肤病的应少下水。
七、灾后防中暑
定时喝水,多喝加淡盐的温开水。
合理饮食。饮食以清淡为好,多食富含蛋白质和维生素B、维生素 C的食物。多吃凉性蔬菜、苦味菜、吃各种瓜类。
保证充足睡眠,合理安排作息时间。
受灾人群在中午太阳直射期间尽量选择荫凉的场所避暑;不宜在炎热的中午强烈日光下过多活动;中午外出宜穿宽松透气性好的浅色衣服,并戴防护眼镜和遮阳帽;酷热时,不论在户外从事什么活动,都应放慢速度;随身带上必要的防暑药物如清凉油、人丹、十滴水、风油精等,一旦发现不适,可及时使用。
八、及时就医
如果感觉身体不适时,要及时找医生诊治。特别是发热、腹泻病人,要尽快寻求医生帮助。其次是遵听医嘱,配合传染病隔离,注意药物使用方法。
九、心理健康
灾后易出现急性应激反应,多数在 30天内明显缓解。保持积极的心理状态和良好的生活规律,如超过一个月仍未恢复,应向精神科医生求助或到心理危机干预机构咨询。
十、特殊人群护理
为老、弱、幼以及病人尽量营造较好的环境,减少伤残和死亡。
参考文献:《洪涝灾害灾后卫生防疫技术指南(2024版)》
来源:卫生应急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