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付昕怡 “谢谢胡法官还记挂着我们家房子的事,这几天正准备动工维修。”初霜已至,安陆市人民法院李店法庭法官胡学鹏对一起因房屋漏水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当事人进行回访。
今年8月初,家住安陆市某小区一楼的刘先生发现自家墙壁出现多处水渍,怀疑是二楼杨女士家的水管破裂所致。8月中旬,定居外地杨女士返回家中,发现整间房墙壁、天花板渗水,地面积水没过脚踝。检查后,杨女士认定是三楼住户吴先生家中水管破裂。于是,杨女士和刘先生一起找到吴先生,希望他对房屋漏水进行处理,并赔偿损失。
然而,吴先生坚称自家水管没有破裂,并认为杨女士对房屋没有及时管理维护,应对漏水负全部责任。
9月,杨女士和刘先生将吴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其对房屋漏水所造成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胡学鹏受理此案后,考虑到一判了之,可能会进一步激化邻里矛盾,不利于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和社区和谐稳定。他与双方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深入了解案情,极力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这件事我们一点错都没有,本来就是他家漏水导致的。”杨女士抱怨道。
“她这么多年不在家,说不定就是前段时间下大雨把她家淹了,怎么好意思怪到我头上?”吴先生态度也十分强硬。
调解一时陷入僵局。
为了进一步查清漏水责任主体并化解双方当事人心结,胡学鹏将3位当事人、社区工作人员及人大代表、物业管理公司、房屋维修公司等召集在一起,对涉事房屋进行实地查看。
“楼下反映我们家漏水后,我们第一时间找了水电师傅来家里检查,没有发现漏水情况。”吴先生说。
房屋维修公司检查发现,吴先生家是暗线管道,厕所管道破裂漏水,经杨女士家中渗透到一楼刘先生家中。
明白漏水原因后,双方当事人没有了之前的剑拔弩张。
“是我们家漏水,我们愿意赔偿。”吴先生当场表态。
“我也有责任,没能及时发现漏水情况,我们愿意承担部分维修费。”杨女士表态。
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签署了调解协议书,并当庭兑付,重修邻里情。
来源:安陆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