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逢周末的妇女节
能补休吗?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六条规定: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
如果适逢周六、周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
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
如果适逢周六、周日,则不补假
根据该《办法》,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有以下4个:
妇女节(3月8日):
妇女放假半天
青年节(5月4日):
14周岁以上青年放假半天
儿童节(6月1日):
不满14周岁少年儿童放假1天
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
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若妇女节被安排加班
加班工资怎么算?
根据《劳社厅函〔2000〕18号》文件:
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
来源|广州日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微、浙工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