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完成年底结案目标,安陆市人民法院全体干警不畏严寒、牺牲周末,全身心投入研究案情、撰写文书、调解纠纷等工作中,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干劲,争分夺秒忙办案,全力以赴提质效。
近日,安陆市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袁以俊和书记员徐琛来到府城法律服务所,组织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今天能够把你们4个人组织到一起,是一个非常难得的机会,你们都是老乡关系,黄某和黄某斌还是亲兄弟,所以我非常有信心把你们的纠纷调解好。”袁以俊一边整理资料,一边微笑着对他们说,氛围也一下子变得轻松起来。
黄某、杨某、陈某、陈某某系重庆巫山老乡。2018年2月,在陈某的介绍下,4个人共同看好了一个投资项目,黄某向其远在湖北安陆的弟弟黄某斌借款。2018年2月5日,黄某向黄某斌出具了一份12万元借据,杨某、陈某、陈某某(陈某与陈某某系同胞姊妹)分别在借据上签字担保,黄某通过微信将借据发给黄某斌,并要求其当日转款。2018年2月7日,黄某斌赶往重庆,了解了投资项目后,将10万元交给了其哥黄某。后投资失败,黄某斌多次向黄某、杨某、陈某、陈某某催要借款,至今无果。2020年10月25日,原告黄某斌诉至安陆法院,要求黄某、杨某、陈某、陈某某偿还借款12万元。
11月18日,案件开庭审理,被告陈某未到庭,黄某、杨某辩称黄某斌并未按照约定当日转款,出具的借条应无效,黄某斌是自己到重庆看了项目后自愿投资,风险该由其自身承担。鉴于案件的基本事实存在争议以及原、被告之间的特殊关系,为化解矛盾纠纷,袁以俊提出找到被告陈某一起调解的建议,双方均同意。几经周折,在12月4日,袁法官联系上陈某,经过耐心的沟通,陈某表示同意第二天来安陆法院接受调解。
袁以俊让他们再一次陈述了借款的经过,并耐心听起了双方的意见,然后向他们释明了法律的相关规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自愿达成了协议:黄某、杨某定于2021年3月30日前偿还黄某斌2.5万元,陈某定于2021年6月30前偿还黄某斌6万元。
通讯员 易小丽